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9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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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2-09-06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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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9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湘财提〔2022〕647号(A1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49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潘梅芳代表:
您《关于加大临湘市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临湘位于湘鄂交接处,长江中下游南岸,境内山川秀美,素有“湘北门户”之称。临湘区位独特,交通便捷,资源丰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大对地方补助力度,支持包括临湘在内的市县补短板强弱项,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省财政共安排临湘市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6亿元,给予了大力支持。但诚如您在建议中所言,近几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经济下行等多重因素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三保”和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重点支出居高不下,市县经济财政运行面临很大压力。在此背景下,新增债券资金已成为地方政府投资主要来源,迫切需要发挥债券资金扩投资、稳增长、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因此,您提出加大债券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我们十分理解。关于您提出的两个具体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债券资金支持力度。实际上,近年来省财政持续加大对市县债券支持力度,通过压缩省本级债券留用规模、将绝大部分债券转贷市县等方式,尽可能缓解市县基础设施建设筹资压力。2019-2021年,省财政共安排临湘市新增债券16.67亿元,年均增长59%。需要说明的是,一是按照中央和省债务管理规定,债券资金分配额度的多少,主要根据各地财力状况、人口、面积、债务风险水平、债务管理绩效等客观因素确定,并向偿债能力强、债务风险水平低、管理绩效好、项目储备多的地区倾斜。二是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下达市县的债券资金,由当地发挥贴近基层优势,根据实际情况,分轻重缓急自主安排项目额度。其中,一般债券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义务教育、农村公路、医疗防疫、生态环保等领域项目建设;专项债券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产业园区配套设施、老旧城市管网升级改造和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
二、关于增加专项债券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按照中央关于“资金跟着项目走”“不撒胡椒面”的要求,专项债券安排坚持适度集中原则,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区域、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对推动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用明显、带动辐射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省财政将优先安排、重点支持。临湘工业园沿江化工企业退出、转型升级发展项目,投资体量大,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生态效益,对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按程序报批后对其给予积极支持。
今后,省财政将继续加大对临湘在内的市县债券转贷力度,支持市县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短板,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议临湘市进一步加大项目储备力度,提前做好“一案两书”等项目发行前期准备工作;债券发行后及时将资金调拨项目单位,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尽早形成实际支出和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债券政策功效。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财政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湖南省财政厅预算处,马昊
联系电话:0731-85165077
湖南省财政厅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