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追加2014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4年12月16日 16:50 【字体: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教〔2014〕4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年初提前告知资金的基础上追加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2014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 万元,教育救灾应急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收入列110类“转移性收入”02款“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项“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下相关项。

  本次下达的改善部分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资金专项用于地级市城乡结合部学校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外其他困难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改造等支出;教育救灾应急资金专项用于遭受特大自然灾害毁损学校的恢复重建。各地要立足实际情况,结合本地“全面改薄”实施规划,按照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认真遴选、合理确定中央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并填报《2014年度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追加资金项目实施备案表》,经市州财政局、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于2014年11月底前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

  附件:1、2014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追加资金分配表(分市县发)

  2、201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项目实施备案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4年10月8日

  附件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追加2014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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