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湖南省财政厅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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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收 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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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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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本年预算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一、公共财政拨款 |
8,727.35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7708.35 |
经费拨款 |
7,345.95 |
二、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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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1,381.40 |
三、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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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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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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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90.00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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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央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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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
784.00 |
五、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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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医疗卫生 |
30.00 |
六、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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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节能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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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城乡社区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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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农林水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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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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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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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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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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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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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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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2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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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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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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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8,817.35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8,817.35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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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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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总 计 |
8,817.35 |
支 出 总 计 |
8,817.35 |
湖南省财政厅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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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727.35 |
4983.95 |
3743.40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7618.35 |
3874.95 |
3743.40 |
20106 |
财政事务 |
7618.35 |
3874.95 |
3743.4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784.00 |
7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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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784.00 |
7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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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医疗卫生 |
30.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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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5 |
医疗保障 |
30.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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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95.00 |
2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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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95.00 |
2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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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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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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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三公经费预算数(公共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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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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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
693.00 |
210.00 |
403.00 |
80.00 |
湖南省财政厅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省财政厅是省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省财政收支、主管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组成部门,同时根据分工管理行政事业性资产和部分企业国有资产。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省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省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省与市州、县市,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负责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参与涉外财政、债务等的国际谈判并签订有关协议、协定。
3、承担省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省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7、负责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省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省级国有宣传文化、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省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省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省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省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省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省的会计工作。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括
2013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厅机关及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厅后勤服务中心2家直属事业单位。收入包括公共预算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以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全省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系统信息网络建设维护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3年年初预算数8817.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345.9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381.4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9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3年年初预算数881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08.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93万元(当年财政拨款62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8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增加63万元,系统计口径变化所致:201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当年财政拨款安排数。今年根据“三公“经费预算公布的统一口径,将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数73万元统计在内,按同一口径,“三公”经费预算实际减少10万元,下降1.59%。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3年财政拨款收入8727.3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3年年初预算数为4983.95万元,系保障我厅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3年年初预算数为3743.40万元,是我厅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行政工作专项支出156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预决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稽查、农业综合开发、财政科研改革、法规宣传、监督检查等方面;信息化建设专项600万元,主要用于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管理等全省财政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机关运行维护专项支出1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大院房屋设备维修维护;教育培训及活动专项95万元,主要用于全省财政干部培训;考试考务及印刷工本费专项支出1299.4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会计资格(含会计证、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考务、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及非税票据印刷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