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0年01月10日 17:28 【字体:

各市州财政局、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2020年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工作,现将《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培养的通知》(财办会〔2019〕33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0年以上,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央企业集团(含中央金融企业,下同)担任总部财会部门副职(或同等职级)及以上职务,或在中央企业集团二级公司(含上市公司及重要子企业)担任财会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在省级国有企业担任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2.在高校、省级及以上三级医院等事业单位担任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
  3.担任单位的总会计师及以上职务;
  4.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企业类、事业类毕业学员。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能够积极参与和推进财政会计改革发展。
  (四)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
  鼓励参加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或省会计领军人才毕业学员报名参加选拔培养。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二、申报程序
  我省正式申报时间为2020年1月2日-2月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者按要求填写《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申请表》(附件2),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报财政部门审核。单位所在地在长沙的企事业单位申请人员直接向省财政厅(会计处)申报,非在长单位申请者向单位所在地市州财政部门会计科申报。
  申请人所在单位和各市州财政部门要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和资料认真进行复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各市州财政部门应于2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连同《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电子版一并报送)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三、考试安排
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笔试范围包括会计准则制度、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注重考查考生的实务工作能力、财务战略与决策支撑能力等,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020年3月14日上午8:30-12:00,具体考试地点我厅将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四、其他事项
  各市州财政部门、中央在湘及省直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积极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报名及推荐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高彩霞、方芳  0731-85165160
  联系地址: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邮编:410015)

  附件1:
  1、《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培养的通知》(财办会〔2019〕33号)
  2、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申请表
  3、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1月8日



1、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财政部通知(电子通知).docx
2、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申请表.docx
3、2020年度湖南省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统计报.xlsx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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