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0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0年03月05日 10:10 【字体:

湘工信财务〔202060

各市州和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大力发展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推进制造业产业优化升级,全面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打好提高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攻坚战,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2020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奖励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根据《湖南省贯彻〈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湘政发〔201543号)、《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的意见》(湘办发〔201737号)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促进经济增效财政增收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84号)等要求,对符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五个100”项目、两化融合贯标、智能制造示范企业(车间)、智能制造解决方案、骨干企业培育、标准制订、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等条件的企业(单位)通过奖励方式予以支持(其余奖励类项目另行组织)。

二、申报资质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湖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能积极配合工信、财政等部门工作。申报的工业企业原则上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省统计局提供的截止20191231日名单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列入信用湖南网黑名单的企业(单位);

22018年绩效评价没有完成的企业(单位);

3、曾获得过省工信厅专项资金奖励的项目。

三、申报类别

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项目;

2、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

3、“五个100”项目;

4、两化融合贯标认定奖励项目;

5、智能制造示范企业(车间)奖励项目;

6、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奖励项目;

7、信息安全产业骨干企业培育、标准制订奖励;

8、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考评奖励;

9、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奖励。

四、申报工作组织

一)市州(不含财政省直管县市)企业的项目,由市州工信、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后,联合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二)财政省直管县(市)企业的项目由县(市)工信、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后,联合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同时抄送所在市工信、财政部门。

(三)中央在湘单位和省属单位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项目所在地市州或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五、申报方式

(一)本次申报不接收项目单位的纸质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需按照奖励项目申报指南编写项目申请报告(申报指南在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通知公告栏下载),通过《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http://220.168.30.70:28889)在线填报项目信息和提交项目申请资料,市州、县(市区)网上审核。

(二)市州和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财政部门要对申报企业、项目和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符合申报要求,择优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行文推荐。推荐文件包括专项资金申请文件和汇总表(汇总表在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通知公告栏下载),推荐文件和汇总表扫描件须上传到《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

(三)申报截止时间:网上材料申报到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的截止时间为2020327日。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各项目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省直主管部门或所在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财政部门联系咨询,也可咨询附件1中相应的联系人。

(二)上报资金申请文件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财务处鄢彬  0731-88955341

省工信厅相关处室详见附件1

省财政厅企业处吴琦  0731-85165036

(三)申报项目过程中有关业务问题可咨询附件1中相关业务处室的联系人,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使用问题咨询请致电0731-88955465,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操作问题咨询请致电0731-85165438

七、特别提醒

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相关单位自主申报,并按程序报送。我们将按政策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机关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进行推销或收取费用的,请向当地相关部门举报,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2020年湖南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奖励类项目申报指导目录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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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0年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奖励类项目申报指导目录

奖励类别

具体方向

申报条件

咨询联系

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项目

鼓励企业创新,支持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以下简称首台(套))推广应用

1.申报项目应是自20191月至201912月期间,本省企业首次研发、生产并销售的首台(套)产品及关键部件。
2.
首台(套)原则上成套设备价值每套在200万元及以上,单机价值每台在50万元及以上,关键部件价值每个在20万元及以上;对高性能农业机械、机器人可放宽到每台20万元及以上。
3.
重点支持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高性能医疗器械、新能源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农业机械等相关重点领域装备、优势产业链装备、智能制造相关装备等。

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    李寿文  0731-88955392

2、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

鼓励新材料产学研用合作创新,支持企业新材料研发与首批次应用推广

1.申报产品应是自20181月至201912月期间,由省内新材料企业研发、生产并销售的国内首批次重点新材料产品,且在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新材料产业重点产品目录范围内。重点支持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内的新材料产品。

2.项目申报由省内生产企业牵头,联合省内外应用企业申报;也可以由省内应用企业牵头,联合省内生产企业申报。

3.生产企业应是通过了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或同期申报了新材料企业认定的企业。应用企业应是率先批量使用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并与生产企业开展长期稳定的研发、使用和改进等方面合作的企业。

4.首批次销售额应达到50万元以上。

省工信厅原材料工业处

陈琳  0731-88955381

3、“五个100”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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