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选聘2021-2023年湖南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0年11月20日 17:19 【字体:

相关信用评级机构:
  为做好湖南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工作,根据《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64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83号)、《湖南省财政厅聘用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监〔2018〕5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择优选聘2021-2023年湖南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申请成为2021-2023年湖南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资质或交易所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资质;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信誉良好,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能签署信用评级委托协议并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在承诺时间内按规定出具2021-2023年湖南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二、选聘程序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聘用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监〔2018〕5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符合条件的信用评级机构纳入湖南省财政厅其他类中介机构库管理,按程序择优选聘一家信用评级机构。
  1、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信用评级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关资料。
  2、纳入中介机构库。湖南省财政厅审核信用评级机构申请材料,将符合资质条件的纳入中介机构库管理,中介机构库不预设入库名额。
  3、机构确定。湖南省财政厅对已入库信用评级机构评级资质、评级能力、服务质量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定备选名单,根据《湖南省财政厅聘用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监〔2018〕5号)规定,对排名前2名的机构,通过抽签确定2021-2023年湖南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
  4、签署协议。湖南省财政厅公布选聘结果,并与信用评级机构签署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委托协议。
  三、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信用评级机构,如实填报中介机构库入库申请材料和本次选聘申请材料,加盖机构公章,于2020年11月27日下午5:30前递交或邮寄至湖南省财政厅,申报时间以湖南省财政厅收到纸质申请材料时间为准。申请材料包括:
  1、中介机构库入库材料。承诺函、公司基本情况表、证明材料、入库机构信息表、入库专家信息表(见附件1-5)。
  2、选聘信用评级机构材料。2021-2023年湖南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申请表(见附件6)。
申请材料相关内容与监管部门核实情况不符的,以监管部门为准。信用评级机构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申请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湖南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处  欧阳毅
  电  话: 0731—85165220 ,传真:0731—85165460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   
  邮  编: 410015

  附件:1、承诺函
     2、公司基本情况表
     3、证明材料清单
     4、入库机构信息表
     5、入库专家信息表
     6、2021-2023年湖南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申请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1-6.docx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选聘2021-2023年湖南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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