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湖南省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实施细则》
- 索引号:430S00/2025-004646
- 文号:湘财企〔2024〕2号
- 统一登记号:HNPR-2024-100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时间:2026-12-31
- 签署日期:2024-01-16
- 登记日期:2024-01-19
- 发文日期:2024-01-19 16:14
- 所属主题:财政
- 所属机构:省财政厅
为加强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湖南省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共分为九章、四十条,具体为总则、资金支持范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部门职能职责、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附则。《实施细则》以中央管理办法为蓝本,结合我省实际予以具体细化和修改。
第一章“总则”,共三条。明确专项资金的定义,说明《实施细则》制定依据。
第二章“资金支持范围”,共二条。明确安全生产补助资金支持的范围,以及不予支持的情形。
第三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共七条。明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有关定义,以及可予支持具体情形、申报程序、时限要求、项目执行要求等。
第四章“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共五条。明确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有关定义,以及支持原则、可予支持具体情形、支持额度、申报程序、项目执行要求等。
第五章“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共六条。明确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有关定义,以及支持原则、可予支持具体情形、支持额度、申报程序、项目执行要求等。
第六章“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共四条。明确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以及支持原则、可予支持具体情形、申报程序、项目执行要求等。
第七章“部门职能职责”,共四条。明确各级财政、应急管理、矿山安监、资金具体使用单位等部门的职能职责。
第八章“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共八条。明确监督管理、绩效评价、使用管理、项目验收、结果运用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第九章“附则”,共一条。明确《实施细则》设置年限、执行时间。
政策文件: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监局湖南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