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解读《湖南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 索引号:430S00/2026-000973
- 文号:湘财库〔2024〕21号
- 统一登记号:HNPR-2024-100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时间:2029-11-07
- 签署日期:2024-10-31
- 登记日期:2024-11-15
- 发文日期:2024-11-17 15:39
- 所属主题:财政
- 所属机构:省财政厅
为规范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强化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湖南出台《湖南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适用于与省级财政有经常性经费领拨关系的省级各主管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及省委、省政府或省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临时机构(以下统称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
《办法》对银行账户的设置、开立、变更、撤销,开户银行的选择、年检,银行账户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期五年。
政策文件:湖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