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 索引号:430S00/2025-155141
- 文号:湘财社〔2025〕10号
- 统一登记号:HNPR-2025-100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时间:2030-03-20
- 签署日期:2025-02-24
- 登记日期:2025-03-20
- 发文日期:2025-03-20 15:40
- 所属主题:财政
- 所属机构:省财政厅
此次修订后的《湖南省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共十六条,对原文件主要调整以下内容:
1.删减内容:脱贫攻坚期后不再安排中央财政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医疗救助资金、省级财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资金,修订后文件删去了相关内容。
2.增加内容:按照《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4〕26号)规定,增加了拨付上级补助资金、安排本级资金、专户专账管理的相关规定,细化了资金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增加了根据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安排和分配专项医疗救助资金的表述。
3.调整内容:医疗救助因素分配法测算公式和资金审核调整规定修订为与《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4〕26号)一致。具体需求因素数据设置方面,按照各数据与资金需求的相关程度将权重进行了调整:户籍人口数与资金需求相关度较小,权重由原30%降低到20%;医疗救助实际支出金额与资金需求密切相关,权重由原20%提升到40%;医疗救助对象人数与资金需求有较大相关度,但数据受地方民政、农业农村、残联部门认定标准差异的影响较大,权重由原50%降低到40%;为提高各地参保工作积极性,减轻未参保人员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将常住人口参保率纳入绩效调节系数,设置权重为绩效评价结果权重80%、常住人口参保率权重20%。
政策文件:湖南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