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实施办法》的解读

  • 索引号:430S00/2026-032829
  • 文号: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时间:2029-01-19
  • 签署日期:2026-01-18
  • 登记日期:2026-01-18
  • 发文日期:2026-01-19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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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发〔2024〕35号)文件精神,规范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衔接新一轮(2026-2028年)遴选工作,省财政厅系统总结2022-2025年遴选实施经验,聚焦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变化,启动《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形成《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实施办法(修订稿)》。

二、核心修订内容

《修订稿》延续“省级规划督导、市级组织遴选、县级具体分包”的组织模式,保持“省级共性指标80分、县级个性指标20分”的百分制评审框架,重点从三方面优化完善:

1.强化违规淘汰原则:在原有“客观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新增“适度竞争、违规淘汰”原则,明确7种取消中选机构承保资格的情形,同步建立后备承保机构制度,确保业务连续性。

2.完善遴选核心规则:根据中央财政补贴政策变化,新增大豆险种;明确县域承保机构数量上限,县级区域原则上不超过3家,确需增加的最多不超过5家;统一分包方式为以行政区划为主,优化标包组合,解决上一轮按品种分包导致的资源错配、风险不均衡等问题。

3.重构评审指标体系:省级指标升级“科技赋能”分值,调整人员机构配备指标,新增服务经验、集体投保身份准确率等指标;县级指标新增承保机构对遴选区域农业保险宣传、地方特色农业发展的贡献度相关设置,增设合规性审核环节,防范违规引税行为。


政策文件: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实施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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