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未锻轧镍出口退税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12/2006-98801
- 文号:无
- 统一登记号:无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时间:2006-12-07
- 签署日期:2006-12-07
- 登记日期:2006-12-07
- 发文日期:2006-12-07 00:00
- 所属主题:
财税〔2004〕22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04.12.28.发出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税则号为75021000和75022000未锻轧镍的出口退(免)税政策。具体执行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