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2012年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12/2012-13162
  • 文号:无
  • 统一登记号:无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时间:2012-11-20
  • 签署日期:2012-11-20
  • 登记日期:2012-11-20
  • 发文日期:2012-11-20 16:01
  • 所属主题:
  • 所属机构:省财政厅

各市州财政局、国税局,各隶属海关(办事处):

现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2012年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财关税〔2012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2012年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总局   长 沙 海 关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2012年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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