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2012年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12/2012-13162
- 文号:无
- 统一登记号:无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时间:2012-11-20
- 签署日期:2012-11-20
- 登记日期:2012-11-20
- 发文日期:2012-11-20 16:01
- 所属主题:
- 所属机构:省财政厅
各市州财政局、国税局,各隶属海关(办事处):
现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2012年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财关税〔2012〕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2012年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总局 长 沙 海 关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