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2013年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12/2013-00668
- 文号:无
- 统一登记号:无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时间:2013-12-03
- 签署日期:2013-12-03
- 登记日期:2013-12-03
- 发文日期:2013-12-03 18:48
- 所属主题:
各市州财政局、国税局,长沙海关各隶属海关(办事处):
现将《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2013年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财关税〔2013〕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2013年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总局 长沙海关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