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16-00305
  • 文号:税委会〔2016〕2号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时间: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6-03-17 00:00
  • 所属主题:
  

税委会〔2016〕2号

海关总署:

  为完善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政策,经国务院批准,对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税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税目税率详见附件。

  二、上述调整自2016年4月8日起实施。

  三、《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税率的通知》(税委会〔2011〕3号)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6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docx

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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