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18-0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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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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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18-05-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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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188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一并明确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13号)、《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湖南省财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湘财预〔201728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835号)等相关规定,凡是中央和省提出的预决算公开要求,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切实落实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预决算公开总结宣传、经验交流等。预决算公开统计工作纳入省对下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预决算公开率、及时率、完整性和规范性等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要严格按照财办预〔201885号文件要求的范围、日期、渠道等报送,市县须在528日前将2018年预算公开统计相关表格上报省财政,2017年决算公开、年终总结统计上报和以后年度统计上报时间,须较中央文件规定时间提前3天上报省财政。

四、各市州要做好组织工作,汇总审核所辖县市区情况后按时上报省财政。请各市县确定一名预决算公开统计报表联系人,并于528日前将报表联系人姓名、单位、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报省厅预算处。

联系人及电话:高立朝,0731-85165226

                伟,0731-85165312

                18874917126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工

作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2018524

 


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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