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9年12月06日 17:18 【字体:

相关省直单位,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113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州、县)2020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 ⠂ 万元(详见附件),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1305扶贫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其他支出)。上述资金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

本次下达资金,属于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范围,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省级部门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贫困县(市区)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1919号)要求,按照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科学、精准、规范安排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分发)

湖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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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预〔2019〕270号)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xls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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