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财政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湘财预〔2016〕113号
财政局: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经商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地上报的2016年参加新农合农民人数、已预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等情况,现拨付你市(州、县、区)2016年省级财政新农合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收入列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23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第2100506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按照政策要求,此次拨付的资金实行专项调拨,由省级财政直接拨付到县级新农合财政专户。县(市、区)新农合财政专户会计要及时将收款银行转来的收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后交本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记账。县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在收款当月列一般预算支出(第2100506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科目)。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将各级财政当年应配套资金足额拨付到位,严格实行基金封闭运行,确保新农合基金和利息全部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补助。
附件:湖南省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财政第二批补助资金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9月30日
湘财预〔2016〕113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