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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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年01月06日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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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提前下达2017年成品油税费改革
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湘财预〔2016〕133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和《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通知》(财预〔2016〕134号),现提前下达你市(州、县)2017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其中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此款列2017年收入科目“1100103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待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你市(州、县)应根据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情况和中央、省有关使用要求,将转移支付资金纳入正常的预算编制使用范围,及时、合理、足额编制交通支出预算,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要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完善交通体制加快交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09〕13号),将资金全额用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项目,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附件:2017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12月2日
2017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表湘财预〔2016〕133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