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畜牧水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湘财农指〔2017〕93号
各市州、有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教育厅、省畜牧水产局: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畜牧水产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情况,从畜牧水产产业发展角度出发,结合各地实际,现安排你单位(市、州、县)畜牧水产发展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
本次下达用于精准扶贫的资金,相关贫困县(市、区)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要求,统筹整合使用;其余资金按附件标明的财政支持环节与内容,专项用于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畜禽品改及产业发展、渔业发展、养殖业科技推广、渔政执法与资源保护、动物疫病防控等方面。请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湖南省2017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分配表
2、湖南省2017年动物疫病防控资金分配表
3、湖南省2017年畜牧水产发展资金分配表
4、湖南省2017年渔政执法与资源保护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5月26日
湘财农指93号附件.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