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存量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4年12月28日 11:56 【字体: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监狱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预算的通知》(财发〔2014〕45号),现提前下达我省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指标(具体金额见附件),资金于2015预算年度开始后拨付,列2015年213类06款02项“土地治理”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0类“其他资本性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金分配对《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分配办法》中的县市区工作绩效因素进行了微调,由按分值计算调整为按等次计算。根据各市州上报的所辖县综合考评得分,将开发县分为一、二、三类。开发县数量为3的整数倍时,一、二、三类各占三分之一;开发县数量非3的整数倍时,则以开发县个数除以3,一、三类取整数,其余归于二类。从一类到三类开发县,依次递减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

  二、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表彰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湘财农综函〔2014〕15号),对石门县、隆回县、汝城县、蓝山县、双峰县、宁乡县、茶陵县、湘乡市、衡阳县、南县、平江县、辰溪县、慈利县、花垣县等14个获得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先进单位的开发县各奖励2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80万元(花垣县按规定由省与州本级财政承担)。

  三、各市州财政部门应落实好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接此通知30日内,将此项资金指标连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指标一并提前下达到非省直管县市区,并于2015预算年度开始后,及时拨付资金。

  四、工程监理费委托市级财政报账。市级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报账手续,并将工程监理费直接支付给中标的工程监理公司。

  五、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批复下达后,各地按照《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实施办法》(湘财农综〔2011〕15号)和《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无偿资金报账操作规程》(湘财农综〔2007〕19号)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财政报账。

  六、项目计划编制文件另行下达。

  附件:湖南省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存量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8日


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存量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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