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湖南省财政厅厅长 石建辉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各项决议,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财政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7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据快报数反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565.7亿元,增长7.38%,超额完成了年初预算“6%以上”的预期增幅目标,其中,地方收入2756.7亿元,增长4.9%(剔除“营改增”收入划分体制调整因素同口径比较,下同),上划中央收入1809亿元,增长11.4%。从平衡情况来看,全省地方收入2756.7亿元,加上中央补助3289.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192.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6亿元,调入资金225亿元,上年结转394.8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合计7946.4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57.7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30.8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54.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45.8亿元,支出合计7946.4亿元,收支平衡。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01.9亿元,增长10.2%,其中,地方收入481.1亿元,增长17.2%,比预算超收31.9亿元;上划中央收入520.8亿元,增长4.4%。从平衡情况来看,省级地方收入481.1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289.9亿元,市县上解64.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192.4亿元,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142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合计5170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8.2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30.8亿元,补助市县支出3290.2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3.4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支出884.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34.8亿元,支出合计5170亿元,收支平衡。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565.7亿元中,税收收入完成3567.8亿元,增长14.9%,是2012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主体税种中,增值税1405亿元,增长14.2%,企业所得税504.3亿元,增长16.9%,个人所得税225.5亿元,增长20.9%,消费税663.5亿元,增长4.9%。小税种中,土地增值税129.4亿元,增长34.1%,契税220.4亿元,增长23.4%,城市维护建设税157.3亿元,增长32%,城镇土地使用税73.4亿元,增长25%。税收收入增长较快,主要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效果逐步显现,经济基本面改善,企业效益回暖,烟草、房地产等支柱税源行业表现好于预期,同时税务部门严征细管、查漏清欠,切实将经济增效转化为财政增收。全省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997.9亿元,下降13%,占地方收入的比重为36.2%,比上年下降6.3个百分点,剔除“营改增”体制调整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因素同口径下降7.9个百分点,主要是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挤水分”的硬措施,财政收入实现量质齐升。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57.7亿元,增长8.2%,主要是大力压减非税收入,支出增幅相应放缓。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8.6亿元,增长9.3%;教育支出1110.3亿元,增长7.6%;科学技术支出90.2亿元,增长26.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8.8亿元,增长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7亿元,增长1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1.9亿元,增长5.2%;节能环保支出174.5亿元,增长2.2%;城乡社区支出733.7亿元,增长14.5%;农林水支出774.1亿元,增长6.1%;交通运输支出322.3亿元,下降0.8%,主要是中央用于交通建设的车购税补助资金减少;债务付息支出134.5亿元,增长82.2%,主要是2016年置换债券发行规模较大,2017年进入付息期,利息支出相应增长。
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2017年,经过积极争取,中央继续加大了对我省的支持力度,全年下达各类补助3289.9亿元,加上地方政府新增债券623.4亿元,共计3913.3亿元,比上年增长9%。一是税收返还309.4亿元,增长12.3%,主要是“营改增”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2017年实施全年,税收返还相应增加。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1961.6亿元,增长8%,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民族地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革命老区、资源枯竭型城市等财力性转移支付达到952.8亿元,比上年增加89.5亿元,增长10.4%,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743.7亿元,排全国第4位;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36.5亿元,排全国第3位;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1亿元,排全国第3位。三是专项转移支付1018.9亿元,下降2.3%,主要是中央按照预算改革要求,进一步压缩了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在此形势下,通过紧密跟踪中央政策动态,我省在一些重大改革创新试点方面取得突破,包括成功入选中央“优质粮油工程”重点支持省份,争取中央补助3亿元;被财政部选作田园综合体建设、农村综合性改革两项试点(全国仅两省),争取试点补助1.05亿元;长沙市成为全国首批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争取中央补助0.8亿元等。
2017年,省财政多方筹措资金,继续加大对市县的补助力度,支持市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共安排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290.2亿元。一是税收返还225.5亿元,增加30.6亿元,增长15.7%。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1847.9亿元,比上年增加85.3亿元,在增加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等财力性转移支付的同时,对市县落实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资津补贴提标等减收增支政策都给予了专门财力补助,突出加大了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下达老少边穷转移支付98.5亿元,增长38.7%。三是专项转移支付1216.8亿元,下降4.7%,主要是按照中央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的改革要求,继续压减了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同时,转贷市县新增债券427.5亿元,增长40.2%,大大缓解了市县财政困难。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省级预备费。20亿元全部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中央和省年中新出台政策增支等年初难以预见的开支,根据具体使用方向列入相关科目,包括金融支出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9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亿元,农林水支出1.1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6亿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0.6亿元等。
(2)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省级地方收入超收31.9亿元当年不使用,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充后基金规模109.6亿元,纳入以后年度预算统筹安排。
(3)省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按照“约法三章”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省级“三公”经费全年执行数为4.04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43亿元,结余收回预算,统筹用于民生。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282.4亿元,中央补助56.5亿元,上年结转263.6亿元,专项债务收入773亿元,收入合计2375.5亿元;支出1138.8亿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225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45亿元,结转下年266.7亿元,支出合计2375.5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4.1亿元,中央补助和市县上解收入58.9亿元,专项债务收入773亿元,上年结转55.7亿元,收入合计1031.7亿元;支出131.4亿元,补助市县105.1亿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16.1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44.2亿元,专项债券转贷市县支出500.8亿元,结转下年34.1亿元,支出合计1031.7亿元。
主要科目执行情况如下: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48.2亿元,重点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方面;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90.5亿元,重点用于高速公路建设、维护和还本付息等方面;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0.5亿元,重点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民政事业和全民健身等方面。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1亿元,中央补助收入3.7亿元,上年结转8.1亿元,收入合计61.9亿元;支出44.7亿元,调出6.7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10.5亿元,支出合计61.9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3.7亿元,上年结转4.2亿元,收入合计10.3亿元;支出6.8亿元,调出2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1.5亿元,支出合计10.3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78.7亿元,支出2335.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046.8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04.2亿元,支出421.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78.3亿元。
分险种来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31亿元,支出895.9亿元,滚存结余980.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84.2亿元,支出694.6亿元,滚存结余48.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9.3亿元,支出111.3亿元,滚存结余269.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81亿元,支出237.3亿元,滚存结余362.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52.8亿元,支出333.9亿元,滚存结余168.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6.8亿元,支出30.9亿元,滚存结余64.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8亿元,支出17.5亿元,滚存结余129.4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2.8亿元,支出14.4亿元,滚存结余23.9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中央核定我省政府债务限额7887.3亿元,即我省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7241.3亿元,加上2017年新增债务限额646亿元(新增债券限额623.4亿元,外贷限额22.6亿元)。根据上述限额,2017年全省发行新增债券623.4亿元,发行置换债券1342亿元(平均利率4.1%)。2015-2017年,我省累计发行置换债券5504.4亿元,置换进度87.8%,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2018年将全面完成置换工作。存量债务置换大大降低了各级政府利息支出负担,避免了建设项目资金链断裂,降低了金融系统呆坏账损失,为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据初步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756亿元,控制在中央核定的债务限额7887.3亿元以内。
(二)主要支出政策落实情况
促进教育发展。设立规模15亿元的“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集中支持12所大学和10所高职院校启动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提高到1.2万元。建立完善生均公用经费制度,大幅提高普通高中学校经费保障水平。全省投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88.8亿元,确保城乡学生享受同等免补政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51个贫困县全覆盖,为209万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863万名学生享受奖助学金、免学费、免费教科书等政策资助,重点将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支持科技创新。设立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自创区在重大创新、人才引进、企业培育等方面先行先试。启动运行规模6亿元的湖南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以市场化方式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支持企业承接省内高校、科研机构科研成果开展产业化投资,健全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省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放权松绑”激发创新活力。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三连调”,达到人均每月227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高出国家标准15元。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26元,与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0元。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施健康民生实事工程,为100万名农村适龄妇女提供“两癌”免费检查,60万名孕产妇实施产前筛查,向1.1万名农民工尘肺病患者提供基本医疗救治救助,700对计划生育失独、伤残家庭提供免费助孕。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投入,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持续加大扶贫投入力度,省级扶贫专项资金达到33.7亿元,比上年增长33.8%。继续深化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全年下达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06亿元。通过地方政府债券、长期政策性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帮助35万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脱贫。农村危房改造平均补助标准提高近1倍,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特殊困难人群。
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继续实施三个“百千万”工程,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649家,家庭农场达到3.4万户,农民合作社达到7.4万个。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全年发放各类惠农补贴270.9亿元。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党建基础,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费最低保障标准达到每村每年9万元。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良种补贴和天然商品林禁伐补助政策,增强林业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省级投入43.7亿元,推进长江干流崩岸治理、涔天河水库扩建等重大水利工程。改组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搭建服务“三农”发展新金融平台。在36个县市区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减轻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经济损失。
支持生态环保建设。实施湘江保护与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省级投入17.1亿元,引导激励流域市县加大治理力度。省级累计投入22亿元,全面完成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支持市县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污染防治等工作。创新环保投入机制,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在全国率先出台“绿色公交”奖补政策,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
(三)人大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2017年,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预算审查有关决议要求,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努力深化预算改革,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兑现民间资本投资重点民生领域PPP项目前期费用补助政策,加大园区新增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融资贴息力度,支持科研成果产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改升级和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补链强链,推动扩投资、调结构、稳增长。启动省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新财源。扎实推进钢铁、煤炭、烟花爆竹等行业化解过剩落后产能,加快实施省属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在商品房库存量大的地方积极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支持商品房去库存。落实“营改增”等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29项,多措并举降低企业成本,全年为企业减负约800亿元。
二是大力提升财政运行质量。尊重发展规律,克服速度情结,狠抓收入质量改善,非税收入占比上升、收入质量下滑的态势得到有效扭转。下大力气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17年底全省国库库款余额较上年下降38%,有效发挥财政政策效应和资金效益,服务了经济稳增长。绩效评价覆盖所有省直部门、省级专项资金和市县,绩效管理工作被财政部评为全国第一名。实施人大预算联网,推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对预算管理的全过程监督,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统筹配置能力,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政府性基金达到19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继续提高,非税收入全部收支脱钩。深入推进深度整合,省级专项资金压减到78项(2018年再压减3项到75项)。在水利、铁路建设领域先行先试,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省级安排奖励资金11.9亿元,落实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提请省人大出台大气和水污染物环保税适用税额的决定,地方税收配套立法取得突破。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不断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细化度,在财政部和第三方社会机构公布的各省市区预决算公开度排名中均位居前列。
四是全面强化政府性债务监管。开展专项债务核查,切实加强平台公司举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等“四种行为”管控,严格封堵违规举债“后门”。在政府收费公路、土地储备领域探索发展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合理开放规范举债“前门”。将债务风险情况纳入市州党政绩效评估,强化债务风险等级与新增债务限额、转移支付分配挂钩机制。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编制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期融资债务规划,对包括财政补助、债务和股权融资在内的所有项目融资实行全口径管控,在14个市州本级和14个县市区开展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编制试点。
2017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过去5年,既是经济形势波动变化极其复杂、困难矛盾突出集中的时期,也是财税改革加快推进,取得重大积极成果的时期。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565.7亿元,是2012年的1.6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57.7亿元,是2012年的1.7倍。直接用于民生的支出4804.3亿元,是2012年的1.9倍,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省补助市县各类资金3290.2亿元,是2012年的1.5倍。市县人均财力5618元,是2012年的1.7 倍,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财税领域改革多点突破,向纵深稳步推进,四部预算全面有效衔接,预决算信息实现非涉密全公开,专项资金整合取得长足进展,政府规范举债机制初步建立,均衡与激励相结合的转移支付体系不断完善,以“营改增”为突破口的税制改革稳步实施,“花钱问效”制度化常态化,现代财政制度框架体系基本成型。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管理中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挑战:改善收入质量还需咬定目标,继续加力;部分支出形成了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基本民生保障压力持续加大,收支矛盾愈加尖锐;有的财税改革举措还没有完全落地,亟待加大力度狠抓落实;部分市县违规变相举债,金融债务风险增大。对此,我们高度重视,正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
二、2018年省级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从我省经济运行走势来看,稳的格局在巩固,进的走向在延续,好的态势更明显,但国内外经济环境依然错综复杂,结构调整和动能转换还存在一些矛盾和困难,发展中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仍然较多。就财政而言,税源结构根本改善还需时日,结构性减税降费、压减非税收入、改善收入质量等利长远的改革举措对当期的减收影响还将持续,而扩投资、调结构、兜底线、惠民生的支出需求进一步攀升,财政收支紧平衡更为突出。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要求,结合2018年财政收支形势,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彻落实“三个着力”要求,深入推进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聚力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力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大力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和转型升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有效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引导和驱动作用,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和新动能加快成长。二是突出制度的公共性、公平性,坚持兜底线、建机制,注重精准度和可持续,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三是协调推进防风险与稳增长,适度扩大财政支出和新增债务规模,集中财力办大事、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四是严格贯彻中央和省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部署,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五是财力配置向基层倾斜、向贫困地区倾斜,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二)主要支出政策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2018年财政支出安排牢牢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大乡村振兴战略投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以“一湖四水”为重点的环境治理工程资金保障,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积极支持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体支出政策如下:
教育方面。补齐省属高校基础办学条件短板,支持具有创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潜力的高校做优做强。全面免除普通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困难学生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资助政策实现全覆盖。支持40个武陵山、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级贫困县,每县建设1所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较好的中小学校。进一步加大投入,引导市县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消除“大班额”计划。
科技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新增研发投入的10%给予后补助,对工业企业技改投资按税收增量省级留成的50%给予奖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和技改投入。鼓励高校、科研机构设施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采取组建基金、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加快发展。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
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健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办法,探索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增强社保基金制度的可持续性。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优抚对象补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标准。建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对患大病、慢性病的贫困人口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给予救助。进一步加大就业投入,支持做好应届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去产能分流职工等群体就业工作。
医疗卫生方面。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再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55元。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贫困县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启动实施乡镇卫生院人才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为贫困地区群众培养一批“留得住”的医疗卫生人才。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失独、伤残和手术并发症家庭大病重病住院补贴制度。
文化体育方面。支持省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重点文化工程建设运营。继续加大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投入力度,推动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繁荣发展。落实退役运动员安置补偿提标政策,支持办好第十三届省运会。
生态环保方面。启动新一轮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程,继续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改善“一湖四水”生态环境。支持重点矿区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消除尾矿库等地质灾害隐患。继续实施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区域和流域相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重点推进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脱贫攻坚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集中资源支持深度贫困县按期脱贫。落实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扩大就业各项奖励政策,提高脱贫质量。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支持3.6万个未通水泥(沥青)路自然村公路建设。农林水、教育、医疗、社保等各领域转移支付向贫困县、贫困人群聚焦,同频共振倾力支持精准脱贫。
农业林业水利方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建设以精细农业为特色的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打造油茶等富民兴农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农业产业兴旺。扩大省级公益林补偿范围,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能力建设。支持洞庭湖北部地区分片补水、农村安全饮水、重灾区水利设施修复等水利短板和薄弱环节建设。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农村综合性改革两项试点,探索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模式。
经济发展方面。加大新设金融机构奖励、融资风险补偿力度,加强农村基层金融体系建设,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落实开放崛起战略,支持构建水陆空立体物流网络,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推进芙蓉人才计划,支持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推动我省红色资源、旅游资源融合发展。支持完成省属国企供水、供电、供气及物业分离改革,提升市场竞争力。
省级基建投资方面。省级基建投资专项新增2亿元,规模达到18亿元,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减少对小、散项目投资补助,集中用于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配套、脱贫攻坚、环境治理、省直政法部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三)收入预计及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据了解,中央预计2018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1%,参照中央预算安排,结合前述形势判断和主要支出政策,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预计为501.7亿元,同口径增长6.5%(剔除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等一次性收入因素),加上上划中央收入554.8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为1056.5亿元;汇总省级和市县预算,2018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为4862.4亿元,其中,地方收入2935.9亿元,上划中央收入1926.5亿元。
2018年,省级地方收入预计为501.7亿元,加上中央补助2828.7亿元,市县上解104.6亿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38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亿元,收入合计3475亿元;支出安排579.8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30.8亿元,对市县补助2864.4亿元,支出合计3475亿元。
此外,2018年省级拟使用新增债券预安排支出168亿元,用于落实中央和省重点工作部署。为加快实施,省级已提前做好项目准备,待中央正式下达额度后,将按规定及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基金项目的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安排,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并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2018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168.8亿元,加上中央补助22.8亿元,上年结转266.7亿元,收入合计1458.3亿元;支出安排1172亿元,结转下年286.3亿元,支出合计1458.3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57.1亿元,主要是车辆通行费、彩票公益金等收入,加上中央补助和市县上解25.2亿元,上年结转34.1亿元,收入合计216.4亿元;支出安排149.8亿元,补助市县36.1亿元,结转下年30.5亿元,支出合计216.4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2018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60.5亿元,加上上年结转10.5亿元,收入合计71亿元;支出安排64亿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7亿元,支出合计71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8亿元,加上上年结转1.5亿元,收入合计5.3亿元;支出安排3.3亿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2亿元,支出合计5.3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险种分别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2299.6亿元,支出安排2266.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080.2亿元。省级收入295.6亿元,支出377.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96.7亿元。
分险种来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安排912.1亿元,支出1011.3亿元,滚存结余880.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63.8亿元,支出457.7亿元,滚存结余55.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1.9亿元,支出121.5亿元,滚存结余310.2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93.3亿元,支出251.7亿元,滚存结余403.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9亿元,支出355.8亿元,滚存结余201.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7.3亿元,支出33.5亿元,滚存结余68.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8.6亿元,支出19.5亿元,滚存结余138.5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6亿元,支出15.2亿元,滚存结余22.2亿元。
三、2018年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2018年,我们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和省的各项部署,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一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新部署,以更大力度、更高要求和更实举措,将财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主动跟进和全面落实中央税制改革部署,做好配套立法工作,构建收入稳固、税负公平、调节有力的地方税制度体系。全面清理重点支出与财政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增幅挂钩事项,切实增强预算统筹能力,深入推进预算公开和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探索“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在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
二是聚力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科技创新、产业振兴和引才聚才,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贯彻科教兴国、乡村振兴、军民融合发展、健康中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等国家和省的重大战略,优化支出结构,厚植发展优势,提振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主动对接省委省政府“产业项目建设年”各项部署,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工具协同运用,运作好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完善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支持两型产品、创新型产品的政府采购制度,鼓励市县招大引强,引进培养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不断为转型升级注入新动力。
三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守住底线、完善制度和突出重点的要求,统筹做好民生保障工作。继续把民生作为优先支出方向,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0%左右。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科学确定保障项目和水平,均衡政府和社会负担,推动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支持司法体制、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实施市县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为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以政府性债务为主战场,严管控、严监督、严整治,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按照疏堵结合的思路,建立更加严格的政府性债务管控制度。对融资平台公司实行名录管理、数量控制,坚决制止违法违规担保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举债。督促金融机构审慎合规经营,严格按项目实际而非政府信用评估融资风险。从严整治违法违规举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维护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强化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通过盘活存量资源、优化支出结构等措施,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防范部分地区养老保险支付风险。
五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和精准理财,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继续把压减非税收入、提高收入质量作为全年工作重点,提升财政运行的质量和可持续性。提高部门预算细化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更好的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更科学的反映财政支出活动。开展省级专项资金2015-2017年管理使用情况以及2018年预算执行进度整体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专项资金存设和规模挂钩。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加强单位账户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始终在安全轨道内运行。
新的一年,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为推动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实落地、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8年预算重要事项解释说明.doc
湖南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预算草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