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省属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4年12月11日 18:21 【字体:

  :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普通高校国家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13〕334号),经研究,现依据2013年秋季学期核定的资助名额,按90%的比例提前下达你单位2014年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该项指标待201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列入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教育— ”,支出经济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各单位2014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最终名额和中央、省财政相应承担的实际金额,将于2014年清算核定并补齐不足部分。各单位要督促所属高校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及时将国家奖助学金发放给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提前下达2014年省属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12月29日

  附件:提前下达2014年省属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省属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

848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