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拨付2011年省级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1年11月29日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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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房地产(住房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省下达的2011年你市(州、县、区)新增城市棚户区改造户数和各市(州、县、区)财政困难程度,现下达你市(州、县、区)2011年省级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补助资金dasas万元(详见附件),主要用于补助你市(州、县、区)201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开支。此款已列省本级支出,资金将通过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拨付到你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会计核算通过“暂存款”科目核算。
2011年省级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资金下达后,请及时拨付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并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跟踪问效。
附件:2011年省级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补助资金安排表(总表不发市州、县市区)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