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3年中央财政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
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国家和省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做实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经研究,现安排你市(州、县、区)做实个人账户一般性转移支付2013年提前通知部分 万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目编列。该项指标收入请列入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2“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功能科目208030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经济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资金调度。本次安排的资金已直接分配到市州级和各县市区,各地不需再分配。待201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资金调度由省直接调度到市州级和省直管县。对于非省直管县,各市州财政部门应在201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尽快调拨资金。
三、资金使用。各级财政部门应在201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尽快将补助资金拨入同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并及时上解到省级做实个人账户财政专户(户名: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社保专户;账号:3101014410000048;开户行: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四、其他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通知市县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预〔2010〕210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