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二批土地治理项目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4年12月16日 17:06 【字体: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监狱管理局:

  现将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二批土地治理项目省级财政资金下达给你市(州、县),具体金额见附件,列2014年支出功能科目“2130602 土地治理”,支出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财政部门应落实好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市级财政部门应在30日内将此项资金连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一并下达到非省直管县市区。

  二、各市州应督促所辖项目县市区落实好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确保项目任务顺利完成。

  三、工程监理费委托市级财政报账。市级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报账手续,并将工程监理费直接支付给中标的工程监理公司。

  四、《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支出预算(2014年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农综指〔2013〕7号)已将宁乡县和湘潭县现代农业园区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全部下达到县级财政,未提取工程监理费,现予以补提,其中,宁乡县现代农业园区项目补提工程监理费15万元,下达到长沙市财政局;湘潭县现代农业园区项目补提工程监理费21万元,下达到湘潭市财政局。请宁乡县、湘潭县作相应账务调整。

  五、《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湘财农综指〔2014〕1号)已将株洲市攸县300亩无公害蔬菜标准示范基地新建项目省级财政配套资金32万元下达给攸县财政局,现由于该项目由网岭监狱实施并到省农开办报账,将该项资金从攸县的土地治理项目资金中抵扣,并转下达给省监狱管理局所属网岭监狱。请据此文作相关账务处理。

  六、请按照《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实施办法》(湘财农综〔2011〕15号)和《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无偿资金报账操作规程》(湘财农综〔2007〕19号)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财政报账。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8月28日



湖南省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二批土地治理项目省级财政支出预算分配表(分 发).xls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二批土地治理项目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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