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3年05月07日 16:33 【字体: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稳定粮食生产,弥补今年因柴油、化肥等农资价格上涨给农民带来的种粮增支,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2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建〔2012〕103号)要求,现将2012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补贴金额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拨付的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按照2011年我省早稻、中稻、晚稻、玉米及小麦实际种植面积测算,全省平均补贴标准为13.07元/亩。补贴标准允许各地结合实际在全省平均补贴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0%(原则上不允许下浮)。

  二、各地应根据省本次下达的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今年第一批粮食补贴资金中因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小于农业税计税面积结余的粮食补贴资金,结合本地区粮食作物实际种植面积制定具体农民补贴方案(补贴标准与全省平均补贴标准有出入的地区,补贴方案需报省财政厅备案),于4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全部发放至农民手中,并再次上报中国农民补贴网数据及旬报。

  本次因测算采用的四舍五入等方式所导致的补贴尾差资金,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本地区种粮大户奖励,不得挪作他用。今年省包干下达的两批粮食补贴资金必须全部发放完毕,不允许出现结余。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第一批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建函〔2011〕8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湘财建函〔2012〕6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附件:湖南省2011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明细表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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