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3年12月31日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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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有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农办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湖南省2013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及资金计划的通知》(湘发改赈〔2013〕144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3年退耕还林资金的通知》(〔2012〕194号),结合相关部门对各地的检查验收情况,现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2013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剩余部分 万元(详见附件),相应列入2013年度支出功能科目“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支出”(支出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湖南省财政厅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