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3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安监局:
为认真抓好我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和装备配备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根据省财政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和省财政厅、省安监局《关于申报2013年度安全生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经审核,现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项资金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你市(州、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项资金 万元,此款项列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50606应急救援支出”,支出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有关省属应急救援基地、市县矿山救护队必须严格按照《装备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表》(附件1)进行装备配置,不得超范围配置。
三、市州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资金用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信息调度系统、应急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视频显示系统的建设。
四、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要求进行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
五、各资金使用单位应于2013年10月30日前将配置情况报省财政厅(企业处)及省安监局(规划科技与财务处)。省财政厅、省安监局将对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配置的装备进行验收,提出评审意见,作为安排以后年度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和装备配备建设,不断提升我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