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试点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5年12月01日 11:02 【字体:

湘财农指〔2015209

 

各市州、相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201553号)精神,现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试点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列入2015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有效载体,推动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要鼓励探索创新,积极支持合作组织向股份合作、贷款担保、资金互助、合作保险、土地流转等新领域延伸,重点探索向农资供应、农技推广、机械作业、专业防治、加工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环节全程服务领域拓展,深入开展财政投入、信贷支持、保险服务、人才支撑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要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重点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产业基础、管理民主规范、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二、严格资金监管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体系,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范围,严格实行报账制管理。联合相关部门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执行项目资金使用民主决策制、专账管理制、公告公示制等的情况,并开展项目执行情况督查,及时反馈情况,加强项目总结和绩效考评。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资产管护机制,确保项目资产长期发挥效用。强化抽查、巡查、督查等多种监督检查形式,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审计、新闻媒体、农民群众等多方监督,不断加大违规违纪行为处罚力度。

三、加强衔接配合

加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财政专项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有效对接并建立健全项目资产管护机制,统筹处理好与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等试点,以及其他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相关政策之间的关系,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衔接配合,提高资金使用合力。

四、强化基础工作

加强基础数据统计工作,健全基础资料和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跟踪、统计、总结、评价和反馈机制,及时反馈试点推进和资金管理有关信息。进一步提炼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完善试点模式。认真开展总结评估,形成总结材料(包括试点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有关政策建议等)。同时深入挖掘地方鲜活案例,系统梳理具有特色的改革思路和创新举措,每县至少提炼1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模式(包括主要思路、具体运作流程、需要满足的条件、相关方面权利义务、与传统支持方式相比的优点、试点有关经验体会等)。总结材料和样板模式一并于201611日前报送。

 

附件:湖南省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创新试点资金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51130



湖南省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创新试点资金安排表

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试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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