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5年12月01日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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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农综指〔2015〕12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监狱管理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财发〔2015〕32号),现将我省2016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予以提前下达(具体金额见附件),列2016年支出功能科目“2130602土地治理”,支出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待201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财政部门在收到本通知30日内,应将此项资金提前下达非省直管县市区,待201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
二、项目工程监理费委托市级财政报账。市级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报账手续,并将工程监理费直接支付给中标的工程监理公司。
三、该项目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待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批复后,请按照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实施办法》的通知(湘财农综〔2011〕1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报账工作的通知》(湘农综〔2014〕58号)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财政报账。
四、项目计划编制文件另行下达。
附件:湖南省2016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安排表(分发)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30日
湖南省2016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安排表(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