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指〔2017〕222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和清算“十二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用于清算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17〕336号)、《财政部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第七批)用于拨付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17〕394号)和省水利厅《关于商请下达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中央财政资金的函》(湘水函〔2017〕201号),现下达你市(州、县、单位)2017年补助和“十二五”清算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此款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11201可再生能源”,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请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能,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切实加强项目审核。同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1、2013-2015年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清算补
助资金安排明细表
2、2013-2015年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绩效奖
励资金安排明细表
3、2017年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安排
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8月28日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