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12/2007-71421
- 文号:无
- 统一登记号:无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时间:2007-01-11
- 签署日期:2007-01-11
- 登记日期:2007-01-11
- 发文日期:2007-01-11 00:00
- 所属主题:
特 急
湘财综〔2007〕1号
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
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州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省涉及农网还贷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库区维护建设基金(包括库区维护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发展基金等8项,请各级和各有关部门继续认真做好征收管理工作。
附件: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转发 基金 通知
抄送: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各市州非税局(处)。共印60份
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