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的通知
湘财农指〔2015〕180 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5年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15〕64号)和各地申报的项目,经组织专家评审,现下达你市(州、县、单位)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资金,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请列入2015年度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益,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按照本次实际下达额度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15〕53号)中关于资金使用范围及比例的要求,请认真修改实施方案,相应调整和完善项目总投资、实施地点、财政主要支持内容与环节及预期绩效情况,重新填报《**市州/省直管县市/单位2015年申报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推广专项资金汇总表》、《**项目2015年申报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推广专项资金预期绩效情况表》。
二、各市州财政局要组织本辖区及省直管县市填写表格相关内容并复核汇总。各市州财政局、省直农口主管部门填写后,应于11月12日前将《**市州/省直管县市/单位2015年申报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推广专项资金汇总表》、《**项目2015年申报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推广专项资金预期绩效情况表》电子文档上报省财政厅。
三、要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四、要开展项目绩效考评,并将年度项目总结情况和考评情况于2016年1月30日前上报省财政厅。
联系人:省财政厅农业处 王 君(0731-85165171)
卓小燕(0731-85165272)
电子邮箱:省财政厅内网邮箱
附件:湖南省2015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2日
湖南省2015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资金分配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