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坚持三个结合 充分发挥政府购买服务效能
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积极转变理财观念,积极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提供便民服务、完善城市管养、发挥社会职能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坚持政府配餐和群众点菜相结合,在便民利民上下功夫
一方面,坚持政府配餐。自2011年以来,我市连续三年送戏下乡,按照“政府购买、剧团演出、农民看戏”的原则,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90万元用于完善乡村文化服务体系,并做到按演出场数、进度足额及时拨付到位。今年财政预算又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通过政府采购购买剧团演出,三年多来参与演出的人员有120余人,共为百姓免费送戏784场。在支持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又为群众送去了丰盛的文化大餐,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另一方面,凸显群众点菜。针对社会反映较为强烈的公共交通问题,我市积极推进政府福利性乘车服务购买。每年财政安排公交运营补贴3500万元,用于全额补贴65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和现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免费乘车服务的费用,差额补贴学生、成人等乘车优惠费用,适当补贴公交公司新辟线路和开通冷僻线路的收入不足。同时,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管理”模式,前期建设由政府全额投资、后期运营管理实行市场化,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财政每年安排补贴运营经费1200万元(600元每台)。
二、坚持静态控制和动态推广相结合,在城市管养方面下功夫
2008年以来,按照“管养分离、重心下移、市场运作”的思路,我市积极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在政府公共服务供给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将城区环卫一揽子作业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引入专业物业公司和清洁公司,市财政每年安排各区1278万元。在此基础上,我市逐步将市政园林养护作业、渣土运输、除“四害”、清除城市“牛皮癣”、餐饮具消毒等推向市场,并取得了良好成效,实现了由政府包揽向市场调节转变、由“以钱养人”向“费随事转”转变、服务水平由短期突击向长效管理转变的良好转变。现在,全市共有17家清扫保洁公司从事环卫作业,作业面积达到1723.5万平方米,市场运行步入良性轨道。2009年,我市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2013年9月,全国爱卫办暗访调研组来我市暗访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认为株洲市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考评细则》,各项总得分为903分(总分1000分),同意一次性通过暗访。去年10月,全国爱卫办对186个已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的城市进行综合评估调研,认定我市为全国四个典型城市之一,将向全国推介我市创建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优秀成果。
三、坚持事务性购买和公共服务购买相结合,在发挥社会职能上下功夫
在事务性购买方面,引进社会资源,扩充财政监管职能。我市从构建委托评审相关制度和程序着手,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投资评审,采取直接评审和间接评审相结合方式,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效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株洲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办法》和《株洲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对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引导中介机构以评审质量为前提,以效率为核心,认真做好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同时财政部门、建设单位对咨询服务进行考核评价,其服务质量、评审时限与服务收费直接挂钩。二是通过公开招标组建了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介机构库,确定了59家中介机构,从事我市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预算编制和结算审核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另外,对废弃电子产品处理审核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评估我们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并委托了第三方机构。
在公共服务购买方面,按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先选择一些便于操作、条件较成熟的公共服务项目进行政府购买,然后逐步拓展购买服务内容。去年以来,我市结合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社区服务提供模式。引进广州大同社工服务中心的运作模式,并成立株洲大同社工服务中心。政府出资64万元,与株洲大同社工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向该中心购买以居家养老、家庭综合、青少年、志愿者和社区组织培育为重点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协议中对每个服务项目都规定了量化指标,并约定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由政府引入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大同社工服务中心的工作情况分阶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分批给付。今年4月,由株洲大同社工服务中心承担运营的芦淞区庆云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正式揭牌,为庆云街道辖区内7个社区的4万多居民提供社工服务。目前,我们正组织对该中心进行中期评估,也拟于下半年选址进行第二阶段试点工作。
尽管株洲市在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发展永无止境,工作更待提升。与此同时,我们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难题和困惑。如:政策理论和制度设计缺乏,在工作推动中存在被动;监管和评价机制还不完善,存在政府单向主导现象;社会组织无法满足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要求,购买需求得不到满足;等等。下阶段,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市州的先进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第一,建立和完善服务购买制度体系。根据省里《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着手制定我市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试点方案。重点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指导目录,建设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完善购买服务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价机制,确保买什么、谁来买、向谁买、怎么买以及是否买得值等都在制度框架内运行。
第二,指导督促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指导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全面梳理并主动提出购买服务的内容和事项,明确购买的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科学把握“放”与“管”的尺度,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也确保正确履行职能,防止将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推向市场。
第三,注重加强“三个衔接”。一是与预算编制及执行相衔接。今年,对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既有的财政预算中统筹考虑,着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通过调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或在经批准使用的专项资金中予以保障。2015年预算编制时,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单位与试点项目要调整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将购买服务支出纳入支出范围。二是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衔接。财政部门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在确定财政供养方式、经费保障水平时,应综合考虑单位的属性、职能,重点研究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办法,实现由“养人”向“养事”转变。三是与支持服务产业发展、社会组织培育相衔接。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陆续出台了家庭、养老、健康、文化创意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近期,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将会引导社会资源流向服务领域。今后应结合这一市场需求,加大对服务产业和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弥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产业链的供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