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促进三农全面发展
2007年以来,我县在省财政厅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实现了“以钱养人”向“以钱养事”转变,取得了市场、政府、农民“三赢”的效果。我县先后被确定为湖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全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被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最美养生栖居地、湖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县等荣誉称号。主要做法是:
一、深化改革,催生政府购买服务需求
近年来,我们先后开展了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构建农村科技推广、动物疫病防治、农村现代物流、农村金融支持、农村信息服务的“一流转五服务”和建立农村产权制度,创新农业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服务的“一制度三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有效地盘活了农村资源,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推动全县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503个,以土地为主的农村产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面积累计达25.31万亩,发展了55个农、林、牧、渔、药等行业品类。农村产业的壮大、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建设力度的逐步加大,使群众对科学技术、产品信息、金融投资等方面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但在传统的为农服务格局下,政府对农村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还存在服务机构和网络欠缺、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一些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象,从而催生了我县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需求。
二、突出重点,选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我县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选取与人民群众利益攸关、社会关注程度高又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面貌改观的农村公益性服务项目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重点。
一是购买农业科技服务。出资500万元与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开展“院(校)县合作”,以“院校+农企+基地+农户”模式,共同构建高校农业综合服务示范体系。根据市场行情和物价水平的不同,每年出资200万元左右,将全县农业技术和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报、专业化防治,测土配方施肥,农业公共信息发布、技术培训指导,畜牧水产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动物疫病综合防治等,公开承包给由县农业、畜牧技术人员领衔创办的5家农技服务型公司,让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有效的技术服务。
二是购买农村信息服务。先后出资800多万元,通过组建了县乡村三级农村信息服务机构,与县有线电视台、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等企业合作,开设“麻阳农村信息服务网”、“农村信息”有线电视频道、“怀化农信通”手机短信服务和“12396”声讯电话服务热线,开发短信群发系统,设立电子显示屏幕,解决了以往农村信息多头发布,人、财、物资源浪费严重,农民收看信息“目不暇接”、无所适从的困难。
三是购买农村金融服务。财政每年安排经费,通过公开招标的办法确定农业贷款的主办金融机构,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开展“评级授信”、拓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落实涉农贷款财政贴息、推行农村产权确权发证、建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服务保障等有效措施,强化完善了农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成功创建“省级金融安全区”,有效缓解了三农“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四是购买农民教育服务。先后出资1480万元,按照“项目主管单位不变、资金拨付方式不变、资金争取渠道不变、证书发放程序不变和统一招标培训学校、统一监督考核验收”的原则,将分散在农业部门的“阳光工程”、扶贫部门的“扶贫解困”、移民部门的“移民开发”等农业技术和人社部门的“劳务技能”等技能培训资源整合起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由县职业技术学校、县第一职业中学、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承接培训任务。
五是购买农村环卫服务。先后投入经费1000多万元,不断探索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机制。2011年首先在5个农村建制镇开展政府购买环境卫生服务工作试点,根据各建制镇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量大小,确定一定数量的“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实施招标承包,实行合同制管理,按照年终考核结果拨付服务经费;2012年扩大至除高村镇以外的16个农村集镇和7个非集镇乡政府所在村,2013年已推广至全县所有行政村,改变了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状况。
六是购买村级便民服务。2013年,出资30万元,在兰里镇10个村尝试构建新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即依托一些中心商店,利用其人口集聚、常年营业、服务热情等优势,赋予其政策宣传、信息发布、民情收集、纠纷调处、治安防控、金融汇兑、邮件传送等10项职能,打造一个开放、兼容、便民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平台;引导村内威望高、能力强、肯奉献的群众创建“留守儿童之家”、“空巢老人之家”、“群众说事室”、“和事佬协会”等特色服务网格,最大范围、最直接地收集民情、解决民忧、服务民诉、关注民生。这种模式投资小、功能广、贴近实际、永不衰竭,为全国首创。
三、强化措施,确保政府购买服务效果
一是坚持政策扶持。县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的企业奖励10万元启动经费,企业贷款100万元以下、个人贷款5万元以下,县财政3年内给予贴息50%,并免除县本级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在相关项目上给予支持;对涉农贷款必须投保农业险,财政予以补贴,并按利息的20%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按金融机构投放年度贷款的千万分之一安排奖励经费。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一方面,制定一系列实施方案,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任务和目标;另一方面,组织专业人员深入“政府购买服务”承包单位,督促指导其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以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的信任,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是严格合同管理。对已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均采取合同制管理办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要求和违约责任等。同时督促承包服务单位切实有效履行合同职责,由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抽调专业人员,对照合同要求定期对承包服务单位进行“百分制”考核,根据年终综合得分情况,按比例支付相应的政府购买服务经费。
四是落实资金保障。一是整合“人头”、“项目”经费,转入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经费预算。二是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弥补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的不足。三是运用股份合作的方式,吸收社会资本进入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领域。四是追加财政投入或筹集村集体资金用于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拓展购买内容、规范监管机制,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让使群众得到更多便利和实惠。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