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12/2011-00681
  • 文号:无
  • 统一登记号:无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时间:2011-05-24
  • 签署日期:2011-05-24
  • 登记日期:2011-05-24
  • 发文日期:2011-05-24 10:09
  • 所属主题:

  各市州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应会同财政监督局、企业管理部门、注协、国资委等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密切关注本地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的2010年年报,并逐户进行深入分析。

  二、各市州财政局应于2011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年报分析情况汇总,并以纸质和电子文档(通过全省财政内网邮件系统)上报我厅会计处。

  联 系 人:刘 波

  联系电话:0731-85165160

  附件: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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