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18-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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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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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18-04-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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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近年来,我省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公开意识逐步增强,公开力度普遍加大,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根据2016年、2017年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情况,部分市县还存在公开时间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细化程度不高、公开方式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在真实性方面,公开数据与账表数据不一致、系统数据与账表数据不一致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甚至个别市县还有少数单位未公开预决算信息。近期,我厅印发湘财监〔20181号文件,就检查发现各地预决算公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各市县务必高度重视、力行力改、完善机制。同时,为指导、督促市县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预决算公开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要求,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预算法明确规定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预算事项进行公开和说明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2016年,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13号),明确要求通过预决算公开促进财税体制改革和其他相关领域改革,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动力。2015-2017年,财政部已连续3年对各省市预决算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问题所在地的相关人员要求予以问责。各市县一定要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感,积极主动地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推进深化改革,牢牢夯实预决算公开基础工作。各市县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快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源头管控,细化预算编制,做好预算公开各项基础工作。要抓好预算执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坚持先有预算后有开支,依法合规安排各项支出。要强化决算编制,客观准确反映财政收支情况。要加强学习预算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湖南省市县财政预决算公开考核暂行办法》(湘财预〔201683号)、《湖南省财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湘财预〔201728号)等预决算公开相关规定,加大相关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对部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等,进一步提高预决算公开信息质量,确保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

三、进一步规范公开事项,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水平。要严格按照一明确、二遵循、三规范、四统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预决算公开水平和质量。一明确明确公开主体,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各级财政部门,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是各部门。二遵循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的基本原则,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资金全部公开;遵循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坚持问题导向、重视公开实效、聚焦社会热点、回应公众关切,方便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公众找得着、看得懂、能监督的基本要求,务求高质量公开。三规范,规范公开范围,各级各部门要依法公开预决算信息,从2018年起,将乡镇、街道、开发区纳入公开范围,乡镇暂按部门预决算公开,街道按部门预决算公开,开发区原则上要按政府预决算公开,其下设机构按部门预决算公开,没有下设机构,且是以部门预决算形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预决算信息的开发区,可以部门预决算形式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各市县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央和省的公开内容,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统一规范的公开模板。规范系统维护,各市县务必明确系统维护相关责任人员,认真填报、仔细核对预决算公开系统相关信息,明确填报人、审核人,特别是要关注系统中的单位名称、个数、级次关系等,确保与部门预决算批复保持一致。四统一,统一时间,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两个20的法定时限规定,鼓励公开时间适当提前,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统一平台,各级财政部门应在财政部门或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预决算信息。统一程序,按照预决算公开程序图(详见附件),进一步完善细化各部门(单位)内部的程序和权限,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责任人、时限、职责。预决算公开内容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按规定归档保存,审签资料作为相关考核、检查的重要内容。统一考核,市县预决算公开检查结果作为省委、省政府对市、州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和省财政对市、州、县(市)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改进预决算公开工作薄弱环节。对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对照上述一明确、二遵循、三规范、四统一相关规定,逐一甄别,公开要素不全的要督促部门补充公开,公开形式不规范的要督促部门采用规范形式公开,确保逐个落实整改到位。特别是要严格遵循两个20的公开时限规定,没有数据的表格必须按要求列出空表并予以说明,部门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等情况必须进行说明。要抓好公开信息上传环节,确保网站上的公开内容准确无误。要随时关注网站变化信息,做好公开内容的定期检查,避免因网站迁移、维护等原因造成公开信息缺失。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健全公开工作考核体系,采取专项检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本地区预决算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附件:市县预决算公开程序图

 

 

湖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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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预〔2018〕3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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